國立屏東大學人文社會類學報徵稿要點
104年6月4日本學院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7年3月20日本學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10月13日本學院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6月28日本學院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人文社會類學報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本校為提升研究風氣,加強學術交流,依本校學報發行辦法規定,訂定本校人文社會類學報(以下簡稱本學報)徵稿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學報為純學術性刊物,徵稿對象為校內外教師、研究生及專家學者尚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在其他刊物發表之學術論著。
三、本學報每年於八月出版一期,每年一月底截稿,投稿時請進入本校學報投稿系統(http://journal.nptu.edu.tw/lsod/?lang=cht)依路徑註明類別,按程序完成投稿事宜。
四、本學報另設編輯委員會,辦理審稿事宜。
五、每期每位作者限投稿件一篇,文稿字數中文字數最少8,000字,外文最少10頁,以二萬字為限(含中英文摘要、附件及非文字之插圖、表格、譜例)。
六、投稿之論文須依據「國立屏東大學人文社會類學報撰稿原則」撰寫。稿件中、英、日文不拘,須加標點符號。論文須附中英文標題、摘要及關鍵詞(中文摘要五百字以內,英文摘要三百字以內,中英文關鍵詞以五個為限)。若為日文稿件,須另附日文標題、摘要(三百字以內)以及關鍵詞(以五個為限)。以A4規格之白紙電腦橫排打字。
七、本學報採匿名審查制度,先進行形式審查,再由本學報編輯委員會聘請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工作,稿件刊登期別由編委會視編輯需要決定刊登之期數。
八、凡一稿多投或於外審階段提出撤稿要求者(含已接受刊登或修正後刊登者),本學報二年內將不接受該篇文章所有作者之稿件。
九、經本學報錄用之論文,將以紙本、光碟片及網路出版方式發行,請作者填妥「國立屏東大學研究成果著作聲明暨著作權授權書」寄回本學報編輯委員會,俾利後續各項流通及推廣。
十、來稿如經採用,均以原作者本名(含中英文姓名)發表,且不得更換作者姓名,刊印時之校樣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出版後如有任何謬誤,由原作者負責。
十一、來稿經刊載後,每篇贈送學報(附光碟)兩本,不另致稿酬。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報發行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本要點經人文社會類學報編輯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本規章負責單位:人文社會學院